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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城户籍居民、新市民都能申购!南海首批共有产权住房来啦!指南→
南海首批共有产权住房来啦!
桂城户籍居民和新市民都能申购,
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享同等入学、落户权利!
作为备受关注的住房保障政策,《佛山市南海区推进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已于早前正式公布。根据《实施细则》,佛山市户籍居民、新市民均可申购,并享受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户、入学等公共服务。
目前,南海区首批共有产权住房共推出160套住房,购买人可参照商品住房有关贷款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南海区第一期共有产权住房
坐标:狮山龙光玖御湖新市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申购共有产权住房:(一)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家庭成员共同申购;(二)申请人申购前在本区连续购买社保5年及以上,且申购时前一个月保持参保状态;(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佛山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并且申购前5年内在佛山市没有住房转让记录;(四)户籍在村委会的共同申请人除符合上述三项条件外,还需在佛山市未享受过农村宅基地政策和没有自建房。
佛山市户籍居民申购本区共有产权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一)佛山市南海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购表(原件);(二)诚信承诺书;(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四)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应当提交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五)申请人的社保证明(原件,非南海区户籍居民提交,可到市民之窗或广东政务服务一体机自行打印);(六)申请人正在履行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用工证明(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非南海区户籍居民提交);(七)佛山市户籍的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提交户籍所属村委会出具的《个人宅基地建房查询证明》。
新市民申购本区共有产权住房应提交以下材料:(一)佛山市南海区共有产权住房申购表(原件);(二)诚信承诺书;(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四)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应当提交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五)有效期内的南海区居住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六)申请人的社保证明(原件,可到市民之窗或广东政务服务一体机自行打印);(七)申请人正在履行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用工证明(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八)佛山市户籍的共同申请人,应提交户籍所属村委会出具的《个人宅基地建房查询证明》(原件)。
申购程序
(一)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共有产权项目销售中心指定窗口,逾期提交申请的不再受理。
(二)住房保障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审核通过及公示期满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查证异议不成立的,纳入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对象。
(一)承购人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允许转让其所持有的产权份额。
(二)承购人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不满5年的(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不得转让,承购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致经济困难的,可向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退出申请。
(三)产权转让或退出时,承购人所持有的产权份额原则上由代持机构通过摇号抽签等方式,按评估价转让给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届时成交价格低于原承购人购买时的成交价格,代持机构不予补偿差价。产权转让时原承购人所持产权份额收益归原承购人所有;产权退出原承购人所持产权份额收益归代持机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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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南海发布